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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)新北市男子沈文賓找不到離家出走的前妻,遷怒前妻親友,夥同弟弟沈文夏溺斃2名無辜被害人。兄弟二人今天更一審分別被判死刑、無期徒刑。

沈文賓聆判遭還押時,面對媒體提問,立即鞠躬並說「我殺人錯了」,同2015多益報名案被告沈文夏則不發一語。

全案源於涉嫌家暴的沈文賓於民國101年12月間,不滿已分居的張姓妻子避不見面,涉嫌與胞弟沈文夏一同前往宜蘭一處檳榔攤,擄走妻舅的潘姓女友,還有當時在店內、毫無關係的呂姓男子。

沈姓兄弟將呂男與潘女押到原桃園縣大溪鎮一處產業道路,綑綁兩人手腳,拖至附近的灌溉水溝,陸續溺殺呂男及英語文法句型輕鬆學潘女,再將屍體載到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。

法院一、二審分別國中英語單字判處沈文賓死刑、沈文夏無期徒刑,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,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宣判,仍判沈氏兄弟相同刑度。

高院指出,依鑑定人表示,一般人如受迫溺水,從接觸水面到死亡結果發生大約5分鐘,而沈文賓連續對兩名被害人以此殘酷手段殺害,看不出他對他人生命的絲毫尊重,顯示其犯罪情節泯滅人性,令人髮指,也使被害人的家庭破裂,惡性重大,求其生而不可得,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。10405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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